中共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组织部

京煤组[2003]44号
关于调整200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的通知

京煤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大职评工作力度,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见》(京人发[2003]49号)文件精神,2003年工程等七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试行社会化评审,现将评审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传达到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并按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一、社会化评审原则

  1、社会化职称评审实行个人自主申报、社会公正评价的办法。凡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身份和单位性质,不受单位职务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均可自主申报,通过社会化评审,取得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

  2、专业技术资格不与待遇挂钩,只作为用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范围

  申报工程、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翻译、工艺美术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它仍按原渠道申报,未报材料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

  三、参加社会化评审应提交的材料

  1、申报表一式三份。专业技术人员于9月20日至10月10日登录北京市人事局网站(www.bjp.gov.cn),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申报的系列和专业,进入各相关评审委员会网页,通过报名程序在网上填写和提交申报表。申报成功后,用A4纸打印申报表三份,经档案存放部门和工作单位审核盖章;

  2、答辩论文。答辩论文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如有特殊要求,按有关评委会的规定准备)。

  3、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套)交有关评委会验证,复印件均須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印章。

  4、于10月13日至10月15日自行到指定地点报送材料,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请有关人员及时登录人事局网站、京煤人才网站(www.bj-jmrc.com.cn)政策法规查询或与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21678。

附:1、关于调整北京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的通知(京人发[2003]92号)

  2、北京市人事局关于2003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发[2003]93号

                                200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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