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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2月18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报纸上登载后,金泰恒业公司纪委认真组织了学习并进行了讨论。
  大家感到,《条例》符合当前的形势,操作性强,是全方位、上下结合的党内监督制度。《条例》的出台,大大拓展了党内监督的空间,使党内监督更进一步规范化。
  参加学习的同志一致表示,《条例》确立各级纪委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纪委的职能,我们纪检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要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带头严格执行《条例》。自觉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为企业的经济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2004年2月24日


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启动“阳光工程”

 

  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和集团公司《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实施“阳光工程”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金泰恒业公司纪委按照公司党委的部署,结合企业实际,会同基本建设部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制定了《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实施“阳光工程”暂行办法》。并于2月27日在公司召开的2004年房地产专业工作会上,下发给公司所属各单位。  会上,公司董事长付合年、总经理李京来分别就实施“阳光工程”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今后,各单位建设工程项目从工程立项到验收交付的全过程,必须是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暂行办法》规定:凡有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绝对控股公司也要在立项的同时,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协调、指导“阳光工程”的实施。
  公司纪委和基本建设部及有关部室,将加大对各单位落实《暂行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


北京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试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不断增长和职工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民主监督作用,从今年开始,金泰恒业公司在所属单位试行“一把手”廉洁从政承诺制。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主要包括:严格依据党和国家制定和发布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公司的规定,依法经营,按规行事,在勤政廉政两个方面起到表率作用;模范遵守中纪委和监察部制定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规定和要求,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的言行;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廉政勤政规定,令行禁止;不断加强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个人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三个文明建设;在重大决策的问题上,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的规定,集体决定,不个人或少数人决策重大事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利观和利益观,牢记“两个务必”,增强党性意识;认真教育好身边和下属工作人员及自己的亲属、子女;加强廉政建设的透明度,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监督等6方面内容。
  在2004年政治工作会上,公司所属24个基层单位的43名党政“一把手”郑重地向上级组织和全体职工在廉政建设方面作出公开承诺和保证,并在本单位的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廉政承诺制的试行,延伸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涵,增强了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二OO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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